一個月內,作案兩起,調包4臺單價近萬元的256G頂配版iPhone X手機。
近日,蘇寧易購聯合南京警方破獲一起利用七天無理由退貨規則,調包iPhone X的網絡詐騙案件,抓獲犯罪嫌疑人30歲的唐山籍男子劉某。
2018年2月8日,劉某在蘇寧易購網站下單購買了兩臺iPhone X手機。收貨后第二天,劉某便直接在網上申請七天無理由退貨,稱商品完好。
蘇寧易購收到退貨后,發現兩臺手機雖然外型是iPhone X,但開機后卻是安卓操作系統。貨真價實的iPhone X被調包了。
蘇寧易購取證過程中,劉某故技重施,在蘇寧易購網站再次購買兩臺256G頂配版iPhone X手機,收貨地址為秦皇島市某酒店。
蘇寧易購隨即向南京當地公安機關報警。警方通過證據迅速鎖定了犯罪嫌疑人劉某,在立案后一周內就趕赴唐山,將犯罪嫌疑人抓獲。
劉某在面臨警方審訊時,開始抱著僥幸心理,只承認在蘇寧易購網站買過iPhone X,拒不承認實施調包的犯罪行為。但是,在警方的關鍵證據指證下,劉某不得不供述實情。
據劉某供述,為實施詐騙行為,他以每臺1300元的價格,提前通過網絡購買多臺假iPhone X手機,再利用網購七天無理由退貨規定,實施“買真機,退假機”的掉包。據悉,全新的256G頂配版iPhone X手機,在蘋果官網價是9688元。
劉某妄圖利用網絡購物不需要面對面交易,神不知鬼不覺地發一筆“橫財”,殊不知網絡數據是不可磨滅的,各種犯罪證據都保存在了網絡空間中。
根據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,詐騙公私財物,數額較大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處或者單處罰金;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。
4臺單價近萬元的iPhone X手機,及兩次作案的犯罪行為,已經構成了詐騙罪,劉某將受到法律的制裁。
通過郵件獲取觀潮最新資訊 |